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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南充多善食品有限公司招商办法
一、招商对象: 对“多善”牌系列产品市场前景有信心,在当地有强大的批市网络和商超网络及餐饮终端网络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充足的资金和运输、配送、仓储能力的独立法人。 二、区域管理与市场支持: 1、以省、市、县、行政区划为经销区域,原则上一个区域只选择一个经销商。(也可在同一区域将本公司三个不同类别的产品分拆给不同的经销商)。 2、保证提供合格产品,为经销商提供及时、准确的市场信息。 3、完善区域保护政策,坚决打击窜货行为,确保经销商的长期利益。 4、对不同产品配送一定数量的促销奖品。(包括产品赠品、购物袋、围裙、T恤、工作外套) 5、对便利店或有影响的商超作门头广告。 6、如有销售不畅的品种,只要外观完好、且在保质期内,由厂家出资进行清货促销或进行调换。 三、货款支付办法: 1、保证金制度(你做生意,我贴息) 签定合同后,按省级总经销三十万元,地市级总经销十万元,县级总经销五万元向厂家交纳货款保证金。由厂家在保证金额度内根据经销商要求数量周转发货。厂家按年利率10%向经销商支付保证金利息。若终止合作,如数退还保证金,并结算应结部分利息。 2、先款后货政策: A、省级经销商首批进货应不低于20万元,厂家则按首批进货量的10%赠送同类产品给商家,作为市场启动费用; B、地市级经销商首批进货应不低于10万元,厂家则按首批进货量的8%赠送同类产品给商家,作为市场启动费用; C、县级经销商首批进货应不低于5万元,厂家则按首批进货量的5%赠送同类产品给商家,作为市场启动资金。 (以上两种方式由商家自行选择) 四、奖励办法: 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后,另行奖励如下: 1、省级经销商按年度完成200万元以上(含200万元),按完成额度给5%的现金奖励。 2、地市级经销商按年度完成100万元以上(含100万元),按完成额度给4%的现金奖励。 3、县级经销商按年度完成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,按完成额度给3%的现金奖励。 (注:年任务时间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,满十二个月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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