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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紫光液酒业有限公司紫光液酒特许专供店实行3+3+3+1模式: 1. 在1个大、中城市内,紫光液公司发展特许专供店原则上不超过3家,但紫光液公司只同意其中一家可以发展下属终端,其余特许专供店只能在本店开展团购和零售业务。 2. 在1个大、中城市内,紫光液特许专供店发展的终端酒店,应当是公认的最高档次餐饮酒店,原则上为3家,特大城市可为5-10家。 3. 在1个大、中城市内,紫光液特许专供店应发展当地党、政、军等部门专属高档接待酒店3家 4. 在1个大、中城市内,紫光液特许专供店发展的商场销售终端,应是当地公认的最高档次、信用好的高档名酒专柜,原则上为1家,特大城市可为3家。 5. 在授权销售区域内,紫光液特许专供店不得发展下级经销商和批发商,不得进入一般超市、商场等普通零批发环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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